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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科技创新分项资金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发布日期: 2021-02-25}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科技创新分项资金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引导区内科技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3%的研发投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由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研发投入20强支持计划组成,两类分支持计划不重复奖励同一家申请单位。依据企业在南山纳税申报的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纳税总额等数据进行核算。


      本项目的申报企业应符合《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二、设定依据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在南山注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支持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0亿元以下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9%;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0亿元及以上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7%;


      (2)在南山区上一纳税年度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少于100万元。


      (3)本项目与《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二条 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不予以重复政府资助。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政府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政府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单位申请、初审项目申报材料,区科技创新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申请单位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四)区科技创新局拟定资助计划;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请单位的注册情况、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地方财力贡献、商业贿赂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六)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八)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


      (九)拨付资助经费。




      六、所需材料


      1、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PDF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正反面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事业单位除外;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2-4材料在完成系统共享比对前需提供。


      5、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


    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不能装订)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


      七、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单位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八、附则


      本计划责任部门为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本操作规程由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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